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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开店要念“紧箍咒”吗?

更新时间:2008/8/1 7:35:00   字号:[] [] []

      北京工商出“网店新规”

       7月2日,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〉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》,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,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,否则将被工商部门查处。

      这个意见试图解释的是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》,这是我国第一部直接涉及电子商务的地方法规,率先规定网上经营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,被称之为电子商务监管中的“北京模式”,即个人网店牌照制,从而在IT界和几千万网商中引发轩然大波:因为一直以来,网上开店是否要办理营业执照、是否要纳税等等,都是电子商务领域最富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。

      随后的十几天,关于北京“网店新规”的争论声一直没有停止过。

      7月17日,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明确表示,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,北京首先进行试点,然后将在全国范围推广。这一表态,引发了民众更多猜想和议论。

      然而,很快另一条对北京工商极为不利的消息在网上开始流传,消息的核心内容是,北京工商此次推出新政和“名索网”脱不开关系,推行新政的背后有着暧昧的利益牵挂。

      《南方都市报》在其后的报道中称,北京市工商局将不会强力推行“网店新规”,对网店的属地和营利性界定问题也只是让市场来判断,也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。

      但是关于网上开店要不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争议并没有停止。


      【首案登场】
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海宁“问问”网店被查处

      就在北京“网店新规”闹得沸沸扬扬之时,海宁工商查处了一家涉嫌无照经营的网店,这一案件在网上被冠以“浙江首次”而被多处转载。

      海宁盐官的王先生在淘宝上开了家叫“问问”的网店,经营手机、MP3、手机挂件、电话充值卡等。在工商进行检查时,王先生倒也没隐瞒自己无照开设网店的事实,王先生觉得,现在开网店的人很多,网购也很流行,我只是在淘宝上开了家虚拟小店,应该不至于违法吧。

      然而工商的查处让他不解。海宁工商在查实相关情况后,又了解到王开设的实体小店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,其后对他进行了查处。海宁工商表示,网上开店也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,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:一是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;二是1998年11月3日起实施的《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》。

      “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;《条例》重申了从事生产、经销、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应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、注册,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。盈利性的网店从事的是‘经销、服务等经营活动’,当然适用这两个规定。”工商人员表示,“我们这些年接到的网购投诉案很多,由于很多网店未经注册,消费者上当后投诉无门,给工商部门的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困难,因此也迫切需要对网上开店、网上经营进行一些强有力的规范。”

      【网店类案】

      开个网店骗外币

      实际上,卖家利用失去有力监管的网店开展欺骗行为的案件确实时有发生,前不久,桐乡市人民法院就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一网络卖家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

      该网络卖家姓马,是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女大学毕业生。2007年5月,马某和刘某(被另案处理)到桐乡后,在桐庆小区租房内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。两人利用自身的英语优势,在美国tradekey贸易网站上开设店铺“流城”(Liu Cheng),主要面向外国客户销售鞋、包、牛仔裤和电子产品。

      2007年8月,马某接下美国客户Artur Bukatar的订单,约定向其销售1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,Artur Bukatar如约将货款780美元(折合人民币5889.40元)通过邮政国际汇款汇给被告人,被告人马某和刘某在组织不到货源的情况下,将该780美元从账户中取走,两人平分后进行挥霍,并不再与美国客户Artur Bukatar进行联系。2007年10月,两人用同样的方式,在收取澳大利亚客户David Megson购买NIKE鞋的150澳元(折合人民币961.50元)货款后,不发货并不再与该客户联系,将该150澳元据为己有。

      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马某伙同刘某,在签定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用欺骗手段将货款据为己有,总计价值人民币6800余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遂作出相关判决。

      【案件拓展】

      海宁发出网上营业执照

      7月15日,同样在海宁盐官,一位叫徐东海的人从工商部门领取了网上营业执照,随后,他在网上开设了一家“手拉手”服装网络购销服务站。徐东海网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网上经营服装、针织制品、其他日用品、玩具零售(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)。

      “开网店还要领执照?我现在基本上就是凭兴趣在办这个事,通过网店是赚不到多少钱的,如果要办执照且还要交费,那要增加不少成本,我恐怕不会去办的,大不了把网店关了呗。”开了一家网店卖各种女包的ROUROU说。

      实际上,对于网民来说,在类似淘宝、易趣等C2C平台上开个网店非常简单,只要填写一定的个人资料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进行实名确认,几分钟后等待平台确认就可以正式开业了。

      目前网店是否必须办执照,浙江工商还没有相关硬性规定,但工商部门对开网店办理营业执照持肯定态度。不过按照解释,如果开网店者同时开有实体店,只要网店经营范围不超过实体店,那么就是合法的,也就是说,此类经营者不需再办理营业执照。

      【律师看法】

      怎样推行是个问题

      网店要不要办营业执照?律师及专家也有自己的看法。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张春元律师觉得,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B2B、B2C网站的卖家本来就有工商执照,因此要不要办理营业执照冲击最大的是像淘宝等C2C平台的卖家。这些卖家开设网店也是要盈利的,那么就是市场经营行为,让卖家们办理工商登记手续,对于规范市场、维护经济秩序肯定有帮助,也方便买家进行消费维权,因此从长远看是件好事。但是网上经营行为的特殊性都对网店办营业执照带来很大难度,目前阶段以怎样的方式推行恐怕还需要探讨。

     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张樊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也认为:北京网店新规制定粗糙、表述不清,实际操作和执行困难,将成为一纸空文。整体上看,这种规定无法明确划分办理营业执照的网店界限,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性,执行起来将非常困难,有可能会让该规定成为一纸空文。

新闻作者:     新闻来源:浙江在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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