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服装店订购了一套皮衣,货到后发现不满意,顾客要求退货退订金,店主要求支付运费,双方由此引发冲突。1月19日,经鲤城鲤中派出所调解,这起纠纷得以协商解决,店主赔偿医疗费和全额退还订金。
事情还得从十多天前说起,1月10日,市区的黄女士看中了西街一服装店的一套皮衣,于是提出要购买。由于店内没有现货,需要到福州去订做,店主蔡小姐收下了黄女士的100元订金。三天后,衣服做好了,蔡小姐叫黄女士过来领衣服,黄女士看到该衣服跟她当初订做的不一样,要求退货。
蔡小姐说,订做好的衣服不能退货,这件衣服要500元,号码比较大。她提出帮黄女士把这件衣服处理掉后,黄女士给她50元运费。19日下午,这件衣服退还给福州商家后,黄女士来找蔡小姐,提出要退还100元的订金,遭到拒绝,称至少要30元的运费。
双方一时争执不下,并由此发生口角继而抓扯,黄女士称她受伤而报警。鲤中派出所介入调查后确认,双方因琐事动手打架,调解后由蔡小姐赔偿黄女士医疗费40元,并退还100元订金。